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公开招募州级政府储备猪肉收储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字体:
访问量:
来源: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分享到:

按照省、州关于开展政府储备猪肉收储工作的安排,拟公开招募州级政府猪肉储备收储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阿坝州州级政府储备猪肉收储服务

二、项目服务期限: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

三、项目申请有效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收储企业资格条件

1、企业自愿申请,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申请收储企业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企业资质、地点、规模、仓储条件、运距、成本等因素,择优选取符合州内实际需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点)

2、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自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储存冷库冻库储存能力不低于100吨

4、具有稳定销售网络、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五、项目简介

为完善我州州级政府储备猪肉收储工作体系,在遭遇突发情况引起市场异常波动时能保证全州猪肉有效、及时供应,委托企业收储政府储备猪肉收储量不得低于省级下达任务数量,收储企业为1-2家。

六、项目服务需求及质量标准

1、服务内容:收储企业需按任务数量收储猪肉,合同期(2年)内轮换次数不得少于4次

2、工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收储服务,按要求服从政府收储调用。

3、质量标准:储备猪肉来源为定点屠宰、检疫合格生猪,产品质量符合《分割肉、冻猪瘦肉》(GB9959.2-2008)要求。

4、储存库应符合《国家储备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SB/T10408-2013)标准要求。

5、服务成果要求:合同期内,收储企业要安排专门冷库(加挂“阿坝州州级政府储备猪肉收储企业”标识牌)按要求做好《储备肉进出存管统计报表》(包括:补栏日期、重量规格、出栏日期、进库日期、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生产厂家、检验机构、出库日期、保管员签字等)登记,每月向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报送储备猪肉收储情况。

6、项目服务后续要求:收储企业向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提供详细的基地场或冻库地址以及指定责任人和联系方式,配合有关单位定期对猪肉收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企业猪肉收储基地场检查、台账查阅、核对储数量和质量等。

七、申请要求

意向收储企业在公告要求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版(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906076301@qq.com,并将纸质版报送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电话:0837-2828132),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联系人等;

2、冷库设备合格证、验收材料及用地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明或经国土备案的租赁合同);

3、企业正常经营证明材料;

4、项目服务承诺书;

5、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八、其他说明

1、在有效时间内未收到意向企业申请的由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会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商后,指定州内符合条件的收储企业;

2、本文件不作为正式合同条款,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3该公告解释权归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所有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收回分配的指标。

4、收储费用纳入州级财政预算,费用补贴主要包括仓储保管资金占用利息电费和转运调运费

特此公告

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3年2月17日

责任编辑: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